029-85247636
(二)参与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制定市政基础设施的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职责:负责文字处理,文件收发及处理存档,档案管理,组织协调接待、考勤、统计、计生、巡查、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等各项工作。
职责:负责市政公共照明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市政公共照明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职责:负责市政道路、排水、桥梁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市政道路、排水、桥梁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及工程完工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2021年度收、支总计4675.8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6125.54万元,减少56.71%。根本原因:1.拔入“一创两建”工作维修维护经费减少,2.拨入污水管网维修经费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1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01万元,根本原因:上缴财政其他处置收入及维修工程质量保证金。年初结转结余1168.8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39.73万元,减少41.8%,根本原因:1.支付“一创两建”工作维修维护经费,2.支付污水管网维修经费。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21年末结转结余813.4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52.83万元,下降30.25%,根本原因是:1.支付“一创两建”工作维修维护经费。2.支付污水管网维修经费。
本年收入合计2160.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4.06万元,占67.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另外的收入706.13万元,占32.69%。
本年支出合计251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83万元,占26.31%;项目支出1853.87万元,占73.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908.1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5172.6万元,减少64.01%。根本原因:“一创两建”工作维修维护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75万元,减少100%,根本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69%。与201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45.89万元,减少47.12%,根本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7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9.96万元,占0.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5万元,占0.87%;住房保障(类)支出5.62万元,占0.44%;城乡社区支出(类)1258.99万元,占97.92%。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0.72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相等。社会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年初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年初预算为5.75万元,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4%。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10月份在职人员退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38.67万元,支出决算为248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1.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1.95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9.72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9%。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71.29万元,减少89.73%,根本原因是调整项目支出。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3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68.33万元,占100%。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调整项目支出。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详细情况如下: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方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2543.1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城镇公共照明电费”,“城区及滨海新区市政公共照明设施维护经费”,“城区市政道路设施维护管养经费”,“服务购买路灯管养人员工资”,“综合工作经费”,“工奖金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用支出”,“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等1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543.16万元。从评价情况去看,项目整体资金使用率良好。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543.16万元。从评价情况去看,2021年度对预算完成的实际控制程度把握较好。
1.城区及滨海新区市政公共照明设施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2.68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99.85万元,完成预算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跟踪检查,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良好;二是项目实施对社会效益好,是发展民生改善人民生活环境需要。为人民创造亮化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可持续影响对当地经济效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非常高。发现的主体问题及原因:一是市政公共照明设施范围广维修数量多;二是资金严重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及维修质量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改进完善管理方法;二是逐步加强管养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升管养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技能,杜绝浪费。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逐步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2.城镇公共照明电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42分。全年预算数为1173.97万元,执行数为万919.75元,完成预算的。市政公共照明设施电费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市政公共照明设施电费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规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率得到提高,获得社会公众的好评。
3.服务购买路灯管养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88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77.69万元,完成预算的90.29%。服务购买路灯管养人员工资大多数都用在管养人员的工资及管理费用。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资金使用与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4.城区市政道路设施维护管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86分。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72.87万元,完成预算的。城区市政道路设施维护管养经费根据我处开展市政道路设施维修养护要求对市区道路实施改造维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做好维护养.护方案,编制预算,并组织实施维修养护。严格按照相关管理程序对项目实施来控制,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021年度儋州市市政管理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有关的资料填写。)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22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28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其他车型15辆,其他车型主要是高空作业车、吸污车、排涝车、皮卡车等;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特种专业方面技术用车15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另外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筑设计企业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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