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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第八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出炉。长龙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共有4家企业入库。威赢赛事运营有限公司、陕西智赛通大数据有限公司、陕西长龙健身设施有限公司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最具创新活力的创业群体,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基础,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少数的科学技术人员从事科学技术探讨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以此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威赢赛事运营有限公司,专门干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及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是陕西首家在赛事运营领域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有着丰富的赛事运营经验、活动组织经验和充足的供应商资源、媒体资源及合作伙伴。协同了国内自行车、马拉松、全民健身等领域的专家咨询团队,与中省市200多家媒体和自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先后组织策划运营了陕西第一、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一带一路·中国跆拳道公开赛,一带一路·百合杯国际乒乓球大奖赛,一带一路·陕西商洛环秦岭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陕西宝鸡·麟游体育旅游季,2019中国·榆林首届沿黄观光路国际自行车赛等赛事活动,是陕西省内所运营赛事活动最多的市场主体。
陕西智赛通大数据有限公司专注于为体育赛事活动提供全过程数据解决方案。核心产品智赛通大数据服务平台已于2019年4月建成,主要是通过对赛事数据的收集、提取、存储、分析、应用、交互、支付等智能管理行为,对外呈现载体包括PC电脑端、WAP一定端、微信小程序,致力于为参赛者、运营方、主办单位提供科学、高效、精准的赛事信息服务。
自建成以来,已经为2019“九成宫杯”陕西宝鸡·麟游夏季半程马拉松赛、2019年中国榆林首届沿黄观光路国际自行车赛、2019“森弗杯”环秦岭国际公路自行车赛、2019杭州国际创业马拉松、2019泾阳国际半程马拉松赛、2019年第五届秦岭50KM超级越野跑、2019西安市青少年铁人三项比赛、2019国际垂直登高大奖赛、2019“卓锦花园杯”渭南市迎新年越野赛暨微型马拉松比赛、华厦·中央公园2020“一带一路” 宝鸡万人迎新微型马拉松、2020过汉风大年“威赢杯”迎新年健步走等50余场赛事活动提供专业服务。
陕西长龙健身设施有限公司主要是做健身器材、体育器材、数码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游乐设施、环境景观设施、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健身设施及健身场所的建设施工。公司致力于缔造精品体育工程,先后承建了2019年陕西省社区智能健身器材工程、商洛市丹江全民健身示范带健身场地建设工程、延河全民健身长廊(红色健身步道)建设工程、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西安段)(杨凌段)建设工程、2018年西安市全民健身示范带建设工程、2018年陕西省社区健身工程、榆林市体育局全民健身工程、2016年陕西省移民搬迁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陕西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陕西省委体育健身工程、陕西省委党校全民健身广场、陕西日报新文盛苑全民健身广场、紫郡长安屋顶笼式足球项目等众多在省内外有影响的健身工程,在近年来陕西省体育器材和全民健身设施类政府采购中屡屡中标,累计中标业绩创下同类企业之最,赢得了市场的信赖和用户的赞誉。
陕西互健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互联网+体育的专业公司。致力于向用户和客户提供互联网+全过程产品和服务,信息服务集成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组建了管理策划咨询、技术开发运维、内容生产集成、推广活动执行等方面的专业团队,专门干网络站点平台建设运营、信息服务集成、智慧体育产品研制、智能体育设施研发等。
公司负责运行维护“健康陕西”陕西省全民健身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已经成长为最具影响力的陕西体育科普传媒平台。公司研发推出了陕西智道和陕西智慧健身两款智能化产品。陕西智道以“健康陕西”平台为基础,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实现了数据的统一采集、记录和管理,建立了大数据管理平台。陕西智慧健身是运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科技化手段研发的针对场馆和个人端的智能硬件和软件系统。
依托少数的科学技术人员从事科学技术探讨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以此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微企业。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出售的收益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出现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做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学技术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另外,符合以上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取得有效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关条件的,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按照财税〔2018〕99号文件规定,未形成非货币性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非货币性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非货币性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1、对合乎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陕政办发〔2017〕102号)的文件规定,给予20万元—40万元无偿支持;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已过执行时间)。
2、将合乎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在科技立项、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依托少数的科学技术人员从事科学技术探讨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以此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微企业。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出售的收益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出现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做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学技术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另外,符合以上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取得有效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关条件的,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按照财税〔2018〕99号文件规定,未形成非货币性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非货币性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非货币性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1、对合乎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陕政办发〔2017〕102号)的文件规定,给予20万元—40万元无偿支持;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已过执行时间)。
2、将合乎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在科技立项、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