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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三驴友打岩钉攀爬巨蟒峰案”二审宣判,3人被判赔600万元。该案系首例成心损毁天然遗址入刑案,2017案发伊始就曾招引全民重视。几名野外爱好者一时“固执”,在岩壁上插了26颗钉子,换来牢狱之灾和天价罚单,冤不冤?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巨蟒峰地质遗址不同于一般花岗岩,是由风化和重力崩解作用而构成的巨型石柱,虽历经14亿年白云苍狗耸峙不倒,峰体本身有很多横断裂缝,最细处直径仅约7米。被告人选用损坏性方法攀爬巨蟒峰,对巨蟒峰构成不行逆的严峻损毁,其行为已构成成心损毁名胜古迹罪,理应依法惩办。
作为道教圣地三清山的标志性景象,巨蟒峰是人类一起的宝贵天然遗产,具有极端严峻的研讨价值和美学价值。被告人绕开景区管理人员,电钻、岩钉、铁锤、绳子等“宝物”齐上,故意损坏天然遗址,不只法治观念淡漠,彻底置别人情感爱好于不管,严峻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试问,一旦山体被毁,戋戋600万岂能重塑绝世奇景?
长期以来,不合法攀爬、自驾、穿越,包含景区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其间不乏对生态环境和名胜古迹导致十分严峻损坏者,由于种种原因一向很难得到必定作用管理。针对涂刻“到此一游”陋俗,日前,公安机关“约请”留名慕田峪长城者自己参与整理;游客在旅游古郎洞景区时,将两颗上万年才构成的钟乳石掰断,只补偿了2500元……大都惩办无异“罚酒三杯”。
此次对三名违法攀爬者入刑,并判令补偿生态环境丢失,不只是对他们本身行为的否定,更传递出国家依法维护天然遗产、名胜古迹的激烈信号,给全部“观众”敲响警钟。野外攀爬切勿以个人兴趣应战法令红线,勿因一己之私欲损坏天然资源,勿让一时固执带来不行拯救的丢失。固执胡为者,必将支付沉痛价值。
“咱们的视频有三、四个点击率都是几十万的,咱们(攀爬)对巨蟒出山没有发生多大影响”,这是当事人张某明在当年承受媒体采访时的“慷慨激昂”。其无知、无畏,至今看来仍令人既愤恨,又心生不忍。
这一细节启示咱们,未来,有用遏止损坏环境等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亟待在民众之中遍及环境资源维护知识,遍及公共生态环境维护和修正知识,以此来培育和增强大众维护环境资源的自觉性,构成公序良俗。
另一方面,强化法令和法规的震撼和强力冲击势在必行。我国法令已清晰将天然遗址、景色名胜区列为环境要素加以维护,规则全部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天然环境的责任。下一步还要持续织牢监管网络,细化有关规则法令条文,执行违规惩办行动,将实际中那些屡禁不止、禁而难绝的痛点、难点,逐个归入法治轨迹,对违规者严惩不贷。
当然,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对重要的天然遗址加强人工巡查和技能监控,多些防患于未然,少些亡羊补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