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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公司的排污许可证到期后,环保部门没有再向其核发排污许可证。因为违法出产收益大,停产将面对巨大经济损失,川庆公司在无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持续出产。这时候,他们接到了重庆市环境督查总队开出的“天价罚单”:针对超支排污、无证排污的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行为,施行按日计罚8次,罚款金额合计1606万元。
“按日计罚”要通过哪些程序? 重庆的做法是:在查看当日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之后,向排污者宣布《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当复查时,若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已改正,则不施行按日接连处分,对第一次查看当日的违法排污行为,持续按法定程序施行处分;若在复查时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一向持续,则施行按日累加处分,违法排污行为持续的时刻为计罚的期间。
2013年12月10日,市环境督查总队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发现,重庆新红旗缸盖有限制作公司年产100万件轿车及工程机械零部件项目无排污许可证进行出产,并向环境排放工业废气,构成无证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宣布改正通知书,责令当即改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随后,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公司除抛丸工序停产外,其他工序仍在持续出产,已构成无证排放污染物且拒不改正的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