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85247636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不断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的普及工作,有效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素养,有力防范和解决金融风险,创造和谐健康的金融环境,阳光产险浙江省分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全面启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结合金融消费者的地域、文化、受教育水平、年龄和职业等差异,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展开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包括线上金融知识宣传和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的“五进入”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多样化且生动的活动,公司亲近金融消费者,传授基础金融知识,提醒他们金融风险,引导广大金融消费者学习金融,了解金融,信任金融,并正确使用金融工具。
阳光产险浙江省分公司通过阳光车生活小程序、APP、朋友圈、宣传海报等场景开展线上“全民消保 阅读赢好礼”抽奖活动,向客户宣传关于办理“贷款+保险”业务的消费者风险提示,让我们消费者正确认识贷款保证保险,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温州中支走进天鹅湖社区文化礼堂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从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出发,深入浅出地为社区居民讲解各类反洗钱和金融诈骗新套路,号召大家共同筑牢金融安全防火墙,切实提升广大居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金华中支走进寺前皇社区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向居民发放金融知识宣传折页,针对当前的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养老骗局、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风险,结合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向居民群众做现场讲解,帮大家提高防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保险更加贴近群众,发挥保险正能量。
湖州中支联合南浔区民政局、和孚镇社工站、和孚镇幸福邻里中心、和孚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和孚社区发展联合会向南浔区和孚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长者们及养老院的工作人员耐心讲解金融知识和防诈防骗技巧,通过真实案例分析,提高老人们的消费维权意识、建立老年人的消费信心、促进社会的核心稳定。
丽水中支积极做出响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的“五进入”活动要求,在公司门口摆摊设点开展定点宣传,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分批进入沿街商铺集中开展消保宣教活动。重点走访超市、水果店、理发店、早餐店、洗车店等个体工商户群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保护身份信息、非法借贷、谨防电信诈骗等教育。帮助商户们建立正确的金融观,提醒他们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理财和借贷,提高警惕,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贪小便宜,护好钱袋。
嘉兴中支积极做出响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倡议,在嘉兴市城南街道金穗社区摆摊设点展开定点宣传,并派遣工作人员进入沿街商铺,重点针对职场人士、中年人、老年人以及沿街商户集中进行金融知识宣教,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保护身份信息、预防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舟山中支在金融宣传月期间走进企业,分别向浙江万恒建设有限公司、舟山洲屹建设有限公司、舟山双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恒欣海运有限公司和新拓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员工讲解传授严防非法集资守护资金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防范措施、新市民金融知识、提防高息诱惑非法集资、防止个人和家庭信息外泄、理财稳中求进等金融常识,加强了企业员工识别电信网络诈骗风险的能力,帮他们树立了理性的消费观,提高了金融诈骗陷阱的识别能力。
湖州中支前往湖州市南浔区竹墩村开展“进农村”集中宣教活动。侧重向中老年农村居民传授防范非法集资、保护身份信息、提防电信诈骗等方面的知识,助力老年群体树立正确的金融观,提高有困惑、有需要寻找正规金融机构的意识和警惕心理。
阳光产险浙江省分公司及下辖10家地市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金融宣教“五进入”活动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中,使消费的人了解金融服务的业务模式、办理渠道、相关风险等,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为金融消费的人提供更优质的保险服务,为创造安全、健康的金融环境助力,体现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的责任担当。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全部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线. 任何单位或个人觉得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对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