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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的委托,就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心理健康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1.7质量发展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及法规政策、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1.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2.3.1供应商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情况说明);
(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款证明(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2.4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08:30至11:50,下午2:00时至5: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汇源路景和苑20幢1单元502)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杨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1985864690。
报名资料: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2网络获取:采用网络获取方式的,应在3.1项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手机,并致电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视为报名完成,代理机构将向供应商发放磋商文件电子文件。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3递交地点: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汇源路景和苑20幢1单元502开标厅)。
5.2开标地点: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汇源路景和苑20幢1单元502开标厅)。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示范项目--红塔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施采购(2024年第一批)【02包】中标结果公告
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示范项目--红塔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施采购(2024年第一批) 【01包】废标公告
主办:玉溪市人民政府承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行维护:玉溪市数字玉溪建设服务中心